一、招聘单位
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招聘岗位要求
1、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岗位合同签订按规定不超过3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人员类型
1、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2、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3、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报名电话:0417-2990828;0417-2990822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人社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录用。
四、待遇条件
公益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1900元/月,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食堂可供早、午就餐;上下班提供通勤车辆。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