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需求,提高兵员素质,进一步鼓励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促进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营口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实施办法》及《<营口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说明》,经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实施2017年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计划招聘1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参考人员须为2015年入伍,2017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须为营口户籍或营口市生源,及营口地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须为营口市应征入伍,并至少服满2年义务兵役;
(四)报考事业单位的须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国有企业的须具有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按照《营口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实施办法》和补充说明,2017年共有计划113个,其中事业单位63个,国有企业50个。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详见附件2、3。
三、招聘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8年1月10日在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
具体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30。
2. 报名地点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青花大街西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