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考试招聘50人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共设50个招聘计划。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1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6月1日9时至6月2日17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市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日17时。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4日12时。
3.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4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2998332(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笔试报名程序结束。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营口市教育局官网。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2:1的比例,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限为9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原件。
进入面试范围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学校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