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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辽宁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民陪审员任、免计划,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经过报名、审查、政审、个别谈话等程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严格考察,确定了81名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
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大石桥市司法局监督电话:0417-5618158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17-5931093 0417-5931095
来访来信联络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金地家园小区大石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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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