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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口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营口市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有关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开展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人数和岗位
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7名。其中,干部人事类岗位5名,组织调研类岗位2名。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
市内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1.市直机关(单位)中在组织人事工作岗位任职过一年以上的人员。
2.县(市)区委组织部在编在岗且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3.乡镇(街道)中担任过党(工)委委员及以上职务且在乡镇(街道)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4.已满服务年限的选调生。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4日以后出生),有过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工作经历的,可以适当放宽。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新考录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考干部人事类岗位需要具有从事干部、公务员或者人才管理等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经历;报考组织调研类岗位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3.与在职的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9:00至2023年7月13日17:00
2.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为: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index.aspx
3.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并提交报考岗位的不予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选调)岗位,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2:1,低于2:1的,相关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遴选(选调)岗位被取消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遴选(选调)的岗位数量如有调整,将会在面试公告中发布。
(二)资格审核
根据公告中要求的遴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干部人事档案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