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半岛晨报」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营口地区唯一一所公立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任务,是营口市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30000平,建筑面积24000平,编制床位530张,人员编制232人,医院临床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睡眠科、康复科、医养结合等多个临床科室,以及医疗影像、检验、药剂等多个医技科室。近年来,医院不断发展壮大,为满足医院2021年发展需求,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人员均可报考。
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历。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至2021年8月27日
报名地点: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材料:
提前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除外);所报专业相关资历证件原件复印件;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健康承诺书》(附件2)。四、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医院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 月1日9时至9 月3日12时登录营口人事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