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2.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3.辅修的第二学位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招考职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本单位的;
5.已经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服务期内的教师;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招聘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gkou.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3日24: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二)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24: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2023年8月4日12:00前可修改信息并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8月4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拨打营口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417-2998332。
(三)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4日24:00前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试费为100元人民币,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电话0417-2980209,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21日0:00-25日24: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五)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笔试开考后,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再取消或削减。
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共设置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类,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营口市教育局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原件。
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人社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面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的职责特点,注重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方面,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内容等信息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总成绩*0.6=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